在网络借贷时,可能会获得较高的利息,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出借风险。为了使您能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根据有关网络借贷法律法规规定,特提供本风险提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出借者从事网络借贷存在如下风险:
1.信用风险
如债务人发生资金状况或经营状况的风险,您将可能无法按时足额获得出借本金及收益。
2.流动性风险
借贷存在一定的存续期,出借者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并可能使您丧失其他出借机会。
3.技术风险
由于交易撮合及资金划转等过程是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电脑技术来实现的,这些技术存在着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同时通讯技术、电脑技术和相关软件具有存在缺陷的可能,这些风险可能给您带来损失或转账资金不能即时到账。
4.政策风险
因国家金融监管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法律法规等因素引起的风险,您将可能无法按时足额获得出借本金及收益。
5.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由于战争、动乱、自然灾害、公共网络瘫痪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而可能导致您无法按时足额获得出借本金及收益。
6.其他风险
由于您密码失密、操作不当、出借决策失误等原因可能会使您发生损失;网上委托、热键操作完毕后未及时退出,他人进行恶意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网上交易未及时退出还可能遭遇黑客攻击,从而造成损失;委托他人代理出借,致使他人恶意操作而造成的损失;其他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上述损失都将由您自行承担。
北京道口贷科技有限公司在此郑重提示:在出借前,出借者应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出借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项目的资金流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北京道口贷科技有限公司提醒用户应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出借”的原则,谨慎决策,自愿出借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出借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相匹配的项目;在出借项目后,随时关注该项目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网络借贷有风险,出借需谨慎!
北京道口贷科技有限公司
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四)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五)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七)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八)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九)故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十)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一)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十二)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十三)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