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口贷用户协议

用户注册协议

重要提示:

北京道口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据本协议的规定通过乙方运营的平台(目前包括道口贷网站(www.daokoudai.com)、道口贷移动客户端(APP)等,以下统称“平台”)为乙方的注册用户(以下简称“甲方”)提供服务。为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平台服务之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本协议凡提及“平台”,即同时代表运营平台的乙方)

甲方确认,在甲方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并接受平台提供的相关服务之前,已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及平台已经发布的各类规则,特别是其中所涉及的免除及限制双方责任、对双方权利限制条款等,乙方已提请甲方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除非甲方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甲方无权使用本协议下所提供的服务。甲方一经注册或使用平台提供的任何一项服务即视为对本协议全部条款已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如有违反而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甲方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双方协议约定如下:

第一条   声明与承诺

  1. 本协议适用于由平台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服务,本协议经由甲方与乙方共同缔结,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法律声明、及所有乙方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公告或通知(以下合称“平台规则”或“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乙方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在平台相关页面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平台提供的任何一项服务,即表示甲方已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平台提供的有关服务;若甲方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应停止使用平台提供的有关服务。

  4. 乙方对于甲方的所有通知及任何其他的协议、告示或其他关于甲方使用会员账户及服务的通知均可通过平台的网站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无线通讯装置等电子方式或常规的信件传递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因信息传输等原因导致甲方未在前述通知发出当日收到该等通知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5. 甲方声明,在甲方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成为平台用户时,甲方是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不具备前述条件的,甲方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平台提供的服务。

第二条   定义

  1. 会员身份认证:指甲方在平台进行注册及使用平台相关服务过程中,甲方应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提交甲方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姓名,注册用户名、密码、证件号码、手机号码、注册邮箱等),用于乙方识别甲方身份从而提供相关服务。

  2. 银行卡认证: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下简称“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使用平台或平台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充值、取现、代付等服务,甲方应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提交以甲方本人名义登记的由乙方认可的银行的借记卡等信息,经由平台审核通过后,甲方将甲方的账户与前述银行账户进行绑定。如甲方未按照平台规定提交相关信息或提交的信息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或者平台有合理的理由怀疑甲方提交的信息为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平台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银行卡认证服务,甲方因此无法使用充值、取现、代扣等服务而产生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

  3. 充值:指甲方可以使用平台指定的方式向其会员账户充入资金,用于通过平台进行交易。

  4. 代收/代付:平台按照其当时向甲方开放的功能提供代收/代付服务,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收取其他会员或与平台合作的其他第三方机构向甲方的账户支付的本息等各类款项,或者,将甲方账户里的款项支付给甲方指定的其他第三方。平台不保证提供的前述服务符合甲方的期望。

  5. 提现:指甲方可以通过平台当时开放的提现功能将甲方会员账户中的资金转入甲方经过认证的银行卡账户中。平台将于收到甲方的前述指示后,尽快通过第三方机构将相应的款项汇入甲方经过认证的银行卡账户(根据甲方提供的银行不同,会产生汇入时间上的差异)。

  6. 会员账户:指甲方在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用于使用平台相关服务独立且唯一的虚拟电子账户,该账户中的任何资金均不计利息。甲方可为该账户设置密码,并通过该账户在乙方的监管下按照平台所提供的服务流程使用平台相关服务。

  7. 指令:指甲方以其会员账户和密码,按照平台所提供的服务流程向平台做出的信息发布、查询、签订合同、代收、代付、充值、提现、通知代收、贷款承诺等要求。

  8. 数字证书:是指经由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依法认证并颁发给用户的包含证书持有者身份以及公开密钥等相关信息的电子文件。

  9. 电子签名: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所规定的电子签名,即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   会员注册

  1. 平台注册用户(甲方)是指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在使用平台服务前,甲方必须先在平台进行注册并完成相关认证程序。

  2. 甲方必须依平台要求提示提供注册用户时的真实、最新、有效及完整的资料,并有义务更新注册用户的资料,确保其真实、最新、有效及完整。若甲方提供任何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的资料,或者平台依其独立判断怀疑资料为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平台有权暂停或终止甲方的会员账户,并拒绝甲方使用平台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在此情况下,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甲方同意负担因此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任何支出或损失。

  3. 如因甲方未及时更新基本资料,导致平台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甲方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或拒绝付款的理由,平台亦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后果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4. 甲方注册成功后,平台将给予甲方一个用户账号及相应的密码(“会员账户”),该会员账户由甲方负责保管;甲方应对以其会员账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承担法律责任。

  5. 为确保交易安全、合法,甲方同意使用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提供的数字证书完成交易文件的签署及交易行为的确认,甲方知悉并授权乙方将甲方的相关信息提交至依法设立的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代为申请专属于甲方的数字证书,并以短信、站内信、邮件等合理方式通知甲方数字证书的申请结果及用途,该数字证书将会被作为完成甲方在平台在线签署电子合同等法律文本之目的使用。

第四条   服务内容

  1. 平台和/或平台委托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行等金融机构将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会员身份认证、银行卡认证、账户绑定等服务以及发布和展示借款需求、查阅交易机会、发布交易有关信息、咨询交易有关内容、签订和查阅交易合同、资金托管账户的开立及资金充值、提现、代收、代付等服务,具体详情以平台当时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准。因甲方未能遵守平台规则而导致无法享受平台部分或全部服务造成损失的,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知悉并确认,资金托管账户的开立、资金的充值、提现、代收、代付、查询等有关资金管理服务及与其他用户达成的所有交易项下资金的存放和转移均通过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实现,平台并不存放有关交易资金。在平台更换合作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时,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予平台下列权限:
    (1)授权平台代表甲方本人于平台合作的新资金存管机构开立与甲方的平台用户名一致或相对应的虚拟存管账户(下称“虚拟账户”);
    (2)授权平台为上述第(1)项之目的使用甲方的个人身份信息并将甲方的个人身份信息向存管机构进行披露;
    (3)授权平台代甲方向原资金存管机构发出支付指令,将甲方于原资金存管机构客户备付金账户中的资金划转至甲方的虚拟账户。

  2. 平台将为甲方提供信用咨询及评估服务。甲方同意,平台可通过公开或私人资料搜集甲方的额外信息,以了解甲方的实际情况。甲方同意,平台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甲方的信息进行评价和披露,以供其他用户参考。

  3. 平台将为甲方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平台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为参考,甲方应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决策。甲方据此进行交易的,产生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无权据此向乙方提出任何法律主张。在交易过程中,甲方与平台其他注册用户之间发生的纠纷,由纠纷各方自行解决,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平台将为甲方提供以下交易管理服务:
    (1)甲方在平台完成注册后将生成甲方的会员账户,该账户将记载甲方在平台进行的相关交易记录,且是甲方登录并使用平台的唯一账户。
    (2)甲方确认,其在平台上按平台相关服务流程所确认的交易状态,将成为平台为甲方进行相关交易或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发布、代收或代付款项、提现、充值、订立合同等)的不可撤销的指令,且该等指令为不可逆转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履行因该等指令所产生的相关义务。甲方同意相关指令的执行时间以平台在平台系统中进行实际操作的时间为准。甲方同意平台有权依据本协议及/或平台相关纠纷处理规则等约定对相关事项进行处理。甲方未能及时对交易状态进行修改、确认或未能提交相关申请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或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理解并同意,平台向符合条件的用户提供服务。平台对甲方在平台上进行的出借、借款等交易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平台无法也没有义务保证甲方在发出借款要约或出借意向后,能够实际获得借款或出借成功,甲方因前述原因导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手续费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4)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平台可以暂时停止提供、限制或改变平台服务的部分功能,或提供新的功能。在任何功能减少、增加或者变化时,只要甲方仍然使用平台的服务,表示甲方仍然同意本协议或者变更后的协议。
    (5)甲方完全了解平台并不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平台不提供“即时”金额转账服务,甲方同意平台对资金到账延迟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确认,通过平台进行各项交易或接受交易款项时,若甲方未遵从本协议条款或平台公布的交易规则中的操作指示,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发生上述状况而款项已先行拨入甲方的会员账户下,甲方同意平台有权直接从甲方会员账户中撤回相关款项且甲方无要求平台支付此笔款项之权利。此款项若已汇入甲方的银行账户,甲方同意平台有就该笔款项向甲方事后追索的权利,由此产生的追索费用由甲方承担。
    (7)平台有权基于交易安全等方面的考虑不时设定涉及交易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限额、交易次数等,甲方了解平台的前述设定可能会对交易造成一定不便,对此没有异议。
    (8)如果平台发现了因系统故障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的处理错误,无论有利于平台还是有利于甲方,平台都有权纠正该错误。如果该错误导致甲方实际收到的款项多于应获得的金额,则无论错误的性质和原因为何,平台保留纠正不当执行的交易的权利,甲方应根据平台向其发出的有关纠正错误的通知的具体要求返还多收的款项或进行其他操作。甲方理解并同意,甲方因前述处理错误而多付或少付的款项均不计利息,平台不承担因前述处理错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包括甲方可能因前述错误导致的利息、汇率等损失)。

  5. 平台将为甲方提供以下合同管理服务:
    (1)在平台交易需订立的协议采用电子合同或乙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可以有一份或者多份并且每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甲方会员账户在平台根据有关协议及平台的相关规则通过点击确认或类似方式签署的电子合同即视为甲方本人真实意愿并以甲方本人名义签署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户密码等账户信息,甲方通过前述方式订立的电子合同对合同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不得以账户密码等账户信息被盗用或其他理由否认已订立的合同的效力或不按照该等合同履行相关义务。
    (2)甲方根据本协议以及平台的相关规则签署电子合同后,不得擅自修改该合同。平台向甲方提供电子合同的保管查询、核对等服务,如对电子合同真伪或电子合同的内容有任何疑问,甲方可通过平台的相关系统板块查阅有关合同并进行核对。如对此有任何争议,应以平台记录的合同为准。
    (3)甲方不得私自仿制、伪造在平台上签订的电子合同或印章,不得以伪造、虚假的合同或印章进行招摇撞骗或进行任何其他非法行为。未经乙方许可,亦不得擅自使用平台的任何商标、电子合同和印章,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与乙方无关,且乙方保留就前述行为向甲方进行追责的权利。

  6. 甲方同意,平台有权在提供平台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平台的任何页面上投放广告),并且,甲方同意接受平台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其他甲方预留的联系方式向甲方发送产品信息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第五条   服务费用

  1. 甲方确认,就平台所提供的上述有关服务,平台有权在服务过程中根据有关文件、协议和/或平台页面的相关规则、说明等收取必要的服务或管理费用,其具体内容、比例、金额等事项请参见有关文件及平台相关页面的规则和说明。甲方同意,平台有权不时调整前述服务或管理费用的类型或金额等具体事项并根据本协议和相关规则进行公告、修改。

  2. 甲方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如充值或取现等)可能需要向第三方(如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公司等)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第三方网站相关页面,或平台的提示。

第六条   除外责任

  1. 在任何情况下,对于甲方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涉及由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的责任由该第三方承担,平台不承担该等责任。平台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因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第三方未按照甲方和/或平台指令进行操作引起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2)因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第三方原因导致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或未能到账引起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3)甲方向平台发送的指令信息不明确、或存在歧义、不完整等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4)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2. 因甲方自身的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平台不承担责任,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未按照本协议或平台不时公布的任何规则进行操作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2)因甲方未妥善保管或泄露甲方会员账号信息,银行卡信息或身份认证等信息导致的甲方自身、平台及平台其他用户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甲方向平台发送的指令信息不明确、或存在歧义、不完整等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4)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3. 平台不保证为向甲方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有效性、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非由乙方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乙方及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4. 甲方自平台及平台工作人员或经由平台服务取得的建议或资讯,无论其为书面或口头,均不构成平台对甲方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第七条   风险提示

  1. 甲方了解并认可,任何通过平台进行的交易并不能避免以下风险的产生,平台无法也没有义务为如下风险负责:
    (1)宏观经济风险: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的异常波动,甲方有可能遭受损失;
    (2)政策风险: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异常波动,甲方有可能遭受损失;
    (3)违约风险:因其他交易方无力或无意愿按时足额履约,甲方有可能遭受损失;
    (4)利率风险:市场利率变化可能对购买或持有产品的实际收益产生影响;
    (5)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6)因甲方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决策失误、操作不当、遗忘或泄露密码、密码被他人破解、甲方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被第三方侵入、甲方委托他人代理交易时他人恶意或不当操作而造成的损失。

  2. 平台不对甲方及/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或承诺。平台不能也不试图对甲方发布的信息进行控制,对该等信息,平台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证明、鉴定服务。平台不能完全保证平台内容的真实性、充分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且无需承担任何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甲方应依赖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交易,并对其做出的判断承担全部责任。

  3. 以上并不能揭示甲方通过平台进行交易的全部风险及市场的全部情形。甲方在做出交易决策前,应全面了解相关交易,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第八条   禁止性行为

  1. 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丙方)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四)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五)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七)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八)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九)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十)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一)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十二)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十三)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九条   会员账户安全及管理

  1. 甲方了解并同意,确保会员账户及密码的安全是甲方的责任。甲方应对利用该会员账户及密码所进行的一切行动及言论负完全的责任,并同意以下事项:
    (1)甲方不对其他任何人泄露账户或密码,亦不可使用其他任何人的账户或密码。因黑客、病毒或甲方的保管疏忽等非平台原因导致甲方的会员账户遭他人非法使用的,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2)平台通过甲方的会员账户及密码来识别甲方的指令,甲方确认,使用甲方账户和密码登陆后在平台的一切行为均代表甲方本人。甲方账户操作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甲方行为的有效凭据,并由甲方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冒用他人账户及密码的,平台及其合法授权主体保留追究实际使用人连带责任的权利。
    (4)甲方应根据平台的相关规则以及平台的相关提示创建一个安全密码,应避免选择过于明显的单词或日期,比如姓名或者生日等。

  2. 甲方如发现有第三人冒用或盗用甲方账户及密码,或其他任何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形,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平台,要求平台暂停相关服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理解平台对甲方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平台对第三人使用该服务所导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平台有权基于单方独立判断,在其认为可能发生危害交易安全等情形时,不经通知而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包括收费服务),且无需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前述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平台认为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不具有真实性、有效性或完整性;
    (2)平台发现异常交易或有疑义或有违法之虞时;
    (3)平台认为甲方账户涉嫌洗钱、套现、传销、被冒用或其他平台认为有风险之情形;
    (4)平台认为甲方已经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各类规则;
    (5)甲方在使用平台收费服务时未按规定向平台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6)平台基于交易安全等原因,根据其单独判断需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包括收费服务)的其他情形。

  4. 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由其继承人承担。若甲方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平台有权根据有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生效的法院判决书等)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指示处置与甲方会员账户相关的款项。

第十条   甲方的相关义务及承诺

  1. 甲方承诺绝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平台服务,并承诺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一切使用互联网之国际惯例,遵守所有与平台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则和程序。

  2. 甲方同意并保证不得利用平台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益或违法之行为,若有违反者应负所有法律责任。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反对中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2)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
    (3)违反依法律或合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
    (4)冒用他人名义使用平台服务。
    (5)从事任何不法交易行为,如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或其他违禁物。
    (6)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7)涉嫌洗钱、套现或进行传销活动的。
    (8)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平台服务系統、资料等行为。
    (9)利用平台服务系统进行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之行为。
    (10)侵犯平台的商业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发布非经平台许可的商业广告。
    (11)利用平台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12)其他平台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3. 平台保有依其单独判断删除平台内各类不符合中国法律、政策或不真实或不适当的信息内容而无须通知甲方的权利,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若甲方未遵守以上规定的,平台有权做出独立判断并采取暂停或关闭会员账户等措施,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 甲方同意,由于甲方违反本协议,或违反通过援引并入本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一部分的文件,或由于甲方使用平台服务违反了任何法律或第三方的权利而造成任何第三方进行或发起的任何补偿申请或要求(包括律师费用),甲方应对平台及乙方,关联方、合作伙伴、董事以及雇员给予全额补偿并使之不受损害。

  5. 甲方承诺,其通过平台上传或发布的信息均真实有效,其向平台提交的任何资料均真实、有效、完整、详细、准确。如因违背上述承诺,造成平台或平台其他使用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6. 甲方承诺,其通过乙方平台进行交易的资金来源合法。如因违背上述承诺,造成平台或平台其他使用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平台服务中断或故障

  1. 甲方同意,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平台不保证平台服务不会中断,也不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和/或安全性。系统因相关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甲方无法使用任何平台服务或使用任何平台服务时受到任何影响时,平台对甲方或第三方不负任何责任,前述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平台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2)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3)由于黑客攻击、网络供应商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平台服务中断或延迟。
    (4)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平台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第十二条   隐私权保护及授权条款

  1. 平台可能自公开及私人资料来源收集甲方的相关资料,以更好地了解甲方的需求,并为其度身订造平台服务、解决争议和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平台仅收集平台认为就此目的及达成该目的所必须的关于的甲方的资料。

  2. 甲方同意并授权平台,在甲方申请使用本平台产品或在使用本平台产品期间,多次向合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查询甲方本人信息,包括甲方的个人身份信息及可能对甲方本人造成负面影响的不良信息等,或对甲方提交平台的信息进行核实,用于了解甲方的征信情况之用途,并对查询结果及核实结果根据本协议及有关文件进行查看、使用和留存等操作。

  3. 甲方同意并授权本平台将甲方在申请使用本平台产品时及在使用本平台产品期间产生的信息(包括不良信息)上报至合法设立的征信机构。

  4. 平台可能按照甲方在平台上的行为自动追踪关于甲方的某些资料。平台利用这些资料进行有关甲方及其他平台注册用户的数据统计、兴趣及行为的内部研究,以更好地了解注以便向所有平台注册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5. 甲方同意,平台可在某些网页上使用诸如“Cookies”的资料收集装置。

  6. 如果甲方将个人通讯信息(例如:手机短信、电邮或信件)交付给平台,或如果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向平台发出关于甲方在平台上的活动或登录事项的通讯信息,平台可以将这些资料收集在甲方的专门档案中。

  7. 甲方同意平台可使用关于甲方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持有的有关甲方的档案中的资料,平台从甲方目前及以前在平台上的活动所获取的其他资料以及平台通过其他方式自行收集的资料)以解决争议、对纠纷进行调停。甲方同意平台可通过人工或自动程序对甲方的资料进行评价。

  8. 平台采用行业标准惯例以保护甲方的资料。甲方因履行本协议提供给平台的信息,平台不会恶意出售或免费共享给任何第三方,以下情况除外:
    (1)提供独立服务且仅要求服务相关的必要信息的供应商,如印刷厂、邮递公司等;
    (2)具有合法调阅信息权限并从合法渠道调阅信息的政府部门或其他机构,如公安机关、法院;
    (3)平台的关联实体;
    (4)经平台使用方或平台使用方授权代表同意的第三方。

  9. 平台有义务根据有关法律要求向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提供甲方的个人资料。在甲方未能按照与平台签订的服务协议或者与平台其他注册会员签订的协议等其他法律文本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时,平台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或者根据该笔交易有关的其他会员的请求而披露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若甲方严重违反平台的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借款逾期超过[30]天等)的,平台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对甲方提供的及平台自行收集的甲方的用户信息和资料在平台上对第三方进行披露,且平台有权将甲方提交或平台自行收集的甲方的个人资料和信息与任何第三方进行数据共享,以便平台和/或第三方催收或追索逾期借款及对甲方的其他申请进行审核之用,由此可能造成的甲方的任何损失,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

  10. 在平台提供的交易活动中,甲方无权要求平台提供其他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除非符合以下条件:
    (1)甲方已向法院起诉其他注册用户的在平台活动中的违约行为;
    (2)与甲方进行交易的其他注册用户逾期未归还借款本息以及其他经平台确认的违约行为;
    (3)平台被吊销营业执照、解散、宣告破产、清算或者其他有碍于甲方收回借款本息的情形。

  11. 如甲方通过签署有关协议等方式获得其他注册用户的个人信息,甲方同意不将该等个人信息用于除还本付息或向债务人追索债权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除非该等信息根据适用的法律规定、被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政府部门要求披露。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的保护

  1. 平台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标识、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平台架构、平台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系平台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2. 非经平台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平台的程序或内容。

  3. 甲方未经平台的明确书面同意不许下载(除了页面缓存)或修改平台或其任何部分。甲方不得对平台或其内容进行转售或商业利用;不得收集和利用产品目录、说明和价格;不得对平台或其内容进行任何衍生利用;不得为其他商业利益而下载或拷贝账户信息或使用任何数据采集或类似的数据收集和摘录工具。未经平台的书面许可,严禁对平台的内容进行系统获取以直接或间接创建或编辑文集、汇编、数据库或人名地址录。另外,严禁甲方为任何未经本使用条件明确允许的目的而使用平台上的内容和材料。

  4. 未经平台明确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商业目的对平台网站或其任何部分进行复制、复印、仿造、出售、转售、访问、或以其他方式加以利用。未经平台明确书面同意,甲方不得用任何方式把平台或其关联公司的商标、标识或其他专有信息(包括图像、文字、网页设计或形式)据为己有。未经平台明确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平台或其关联公司的名字和商标。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都会终止平台所授予的允许或许可。

第十四条   协议终止及账户的暂停、注销或终止

  1. 除非平台终止本协议或者甲方申请终止本协议且经平台同意,否则本协议始终有效。在甲方违反了本协议、相关规则,或在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的要求下,平台有权通过站内信、电子邮件通知等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关闭甲方的会员账户或者限制甲方使用平台,但不能因此免除甲方根据本协议或在平台生成的其他协议项下的还未履行完毕的义务。

  2. 甲方同意,甲方会员账户的暂停、中断或终止不代表甲方责任的终止,甲方仍应对其使用平台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可能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平台仍可保有甲方的相关信息。

  3. 甲方决定不再使用会员账户时,应首先清偿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交易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服务费、管理费等),再将会员账户中的可用款项(如有)全部取现或者向平台发出其它合法的支付指令,并向平台申请注销该会员账户,经平台审核同意后可正式注销会员账户。

  4. 若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由其继承人承担。若甲方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平台或其授权的主体有权根据有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生效的法院判决等)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指示处置与会员账户相关的款项。

  5. 平台有权基于单方独立判断,在其认为可能发生危害交易安全等情形时,不经通知而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会员服务(包括收费服务),并将注册资料移除或删除,且无需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前述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平台认为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不具有真实性、有效性或完整性;
    (2)平台发现异常交易或有疑义或有违法之虞时;
    (3)平台认为甲方账户涉嫌洗钱、套现、传销、被冒用或其他平台认为有风险之情形;
    (4)平台认为甲方已经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各类规则及精神;
    (5)甲方在使用平台收费服务时未按规定向平台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6. 平台基于交易安全等其他原因,根据其单独判断需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会员服务(包括收费服务),并将注册资料移除或删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条款的解释

  1. 本协议是由甲方与乙方共同签订的,适用于甲方在乙方平台的全部活动。本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正文条款及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条款和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不涉及甲方与平台的其他会员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但甲方在此同意将全面接受并履行与平台其他会员在平台签订的任何电子法律文本,并承诺按照该法律文本享有和(或)放弃相应的权利、承担和(或)豁免相应的义务。

  3.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则应认为该条款可与本协议相分割,并可被尽可能接近各方意图的、能够保留本协议要求的经济目的的、有效的新条款所取代,而且,在此情况下,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然完全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管辖

  1. 本协议及其任何修订的有效性、履行与本协议及其修订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国法律。

  2.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国[北京市]。因本协议所引起的甲方与乙方的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